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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这种花,种不得!看到立即报警!

作者: 编审: 时间:2025-04-25 16:42:43 来源:

谷雨已至

暮春将夏
万物生长
在谷雨当天
有些地区还有贴谷雨贴的习俗
以趋吉避凶
防止毒物的侵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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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生机勃发的春日

有一种看似美丽的植物
却是毒品的主要原料
它就是罂粟
尽管公安机关三令五申
不能擅自种植罂粟
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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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7日

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
余杭区分局瓶窑派出所
收到线索
辖区某住宅小区有人种植罂粟

前往调查的民警
来到该住宅小区楼顶
现场可见多个塑料筐、泡沫箱内
均种有罂粟
并被人细心用黑色遮阳网遮盖
大部分都已结果
另有几株呈开花状态
经仔细核对
现场共有罂粟40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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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调查询问

这些罂粟为任某种植
任某表示,自己就住在此楼
多年前无意间见过罂粟花
被罂粟花的美丽所吸引
便从那里要来了罂粟种子
今年开春前
其又想到了罂粟种子
于是就将种子拿了出来
抱着侥幸心理在楼顶种了几株
以为不会被人看到
就没有什么事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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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民警批评教育

任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
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种植罂粟
目前
公安机关依法对任某处以行政处罚

普 法 时 刻   

问:非法种植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?
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;

(二)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;

(三)非法运输、买卖、储存、使用少量罂粟壳的。

有前款第一项行为,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,不予处罚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: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:

(一)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;

(二)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;

(三)抗拒铲除的。

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,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

防毒拒毒请牢记
切勿存侥幸心理
如有种植请立即铲除
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
有线索请拨打1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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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  引  号 2025042516424325 文       号
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-04-25 16:42:43
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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